最新消息:
2017年7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
台湾通行证收费新标准:
(1)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2)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另: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办理条件
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莱芜居民
2、 前往台湾旅游的莱芜居民
办理材料
1、提交近期免冠照片,填写真实完整的申请表。
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由他人代办的,还须交验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3、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具。
4、国家工作人员还应由人事主管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是否同意赴台的意见。
5、旅游团领队由组团社统一向组团社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除提交上述相应材料外,还须出具组团社公函、赴台旅游领队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2、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及制作加注、签注;
3、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制作证件。
办理地点
莱芜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办公地址:莱芜市莱城区汶源东大街26号出入境管理处
咨询电话:0634-566705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2、对再次签注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3、符合加急条件的申请,提交相应加急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加急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